为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自身学会知险、避险,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二楼会议室召开5月份严重交通违法及典型事故曝光通气会。汉兴网、永城电视台、今日永城报社、永城壹生活等媒体参加会议。
一、5月份查处醉驾违法曝光台
酒后驾驶是一种危险驾驶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严重威胁并侵害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天天查、周末夜查、异地互查、重大节假日集中查,始终坚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零容忍”。5月1日至5月27日,共查处酒107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11起。现对张某志等11人醉驾予以曝光。
1、2021年5月4日21时40分许,郭某里饮酒后驾驶豫NZ250C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永城市候岭乡周庄村亓庄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郭某里驾车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91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2021年5月13日19时40分许,常某龙饮酒后驾驶豫NES655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永城市薛湖镇滦湖街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常某龙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5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2021年5月14日15时59分许,张某赌气饮酒后驾驶号牌为浙EP110F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永城市马牧镇肖庄村路段时,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两受伤,张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后被抓获。经鉴定,张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427mg/100mL,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张某的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逃逸行为已被市电视台曝光。
4、2021年5月14日20时51分许,房某旺饮酒后驾驶一辆车号为鲁JXE821的小型轿车自南向北行驶至永城市陈集镇陈集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房某旺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2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5、2021年5月15日1时许,张某志驾驶豫NA3C75小型客车行驶到雪枫路与永兴街交叉口时,与陈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豫NCY222的小型轿车追尾,发生交通事故。经对该事故现场勘察和交通事故原因分析,以及对张某志驾驶车辆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172mg/100ml),张某志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6、2021年5月15日21时30分许,翟某磊饮酒后驾驶豫NW186B号北京牌小型轿车行驶至西城区老城北关小学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翟某磊驾车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7、2021年5月17日22时30分许,赵某辉饮酒后驾驶一辆车号为陕A2R8A5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永城市双桥镇自东向西行驶至双桥镇双桥街西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赵某辉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15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8、2021年5月21日20时50分许,陈某笑饮酒后驾驶皖FD3P92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东城区光明路与东环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陈某笑驾车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9、2021年5月23日22时36分许,李某芝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芒山镇雨亭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雨亭路中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李某芝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8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2021年5月25日00时30分许,王某婉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豫NCN953号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沿雪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长寿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王某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0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1、2021年05月26日22时许,贾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号为豫NA6B75号小型轿车,沿永城市城厢乡府西路处路段自北向南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贾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85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示:酒驾是违法,醉驾是犯罪。酒醉驾违法犯罪成本高,交警帮您释法,请勿以身试法。
二、5月份亡人道路交通事故
2021年5月1日14时许,宋某龙驾驶鲁RL5596重型仓栅式货车沿永商南线行驶至永城市十八里镇徐大庄村路段时,与王某军驾驶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王某军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电动二轮车、三轮车交通安全系数小,乘座电动三轮车出行安全隐患大;老年人驾驶电动车不安全,容易受到交通事故伤害,驾驶电动三轮车、二轮车突然猛拐、随意横穿公路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三、逃逸事故曝光台
1、2021年5月8日23时20分左右,在永城市东城区芒砀路与东方大道交叉口处,一辆轿车将路中间护栏撞坏后逃逸。经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现场勘查、调取视频监控,将浙G33M52号牌小轿车锁定为肇事逃逸车。5月9日肇事逃逸驾驶员李某某到事故中队投案。李某某肇事逃逸,除赔偿护栏损失外,被依法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
2、2021年5月14日23时25分左右,在永城市东城区雪枫路与永兴路交叉口处,周新驾驶豫NX131D号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时,撞住雪枫路中央护栏,驾车向北逃逸。经永城市公安局事故中队民警现场勘查、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研判肇事车逃逸轨迹,5月19日,肇事逃逸车驾驶人周某到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周某除赔偿护栏损失外,因肇事逃逸被处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日。
交警提示:交通肇事逃逸尚不够成犯罪的,依法处200至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四、交通违法存量较多的运输企业(黑榜企业)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及车辆管理单位应主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和教育,督促车辆驾驶人主动接受交通违法处罚,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主动预防交通事故。经调取运输企业交通违法数据,下列14个交通运输企业严重交通违法存量较多,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教育措施落实不到位,现予以曝光:
永城市通翔运输有限公司、永城市现代运输有限公司、河南启元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河南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永城市西城区分公司、永城市安源运输有限公司、永城市华丰运输有限公司、永城市环宇物流有限公司、永城市前顺运输有限公司、永城市三联运输有限公司、永城市神州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永城市通和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永城市兴华运输有限公司、永城市选发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永城市御龙物流有限公司。
五、新颁布的12项便利措施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安部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聚焦惠民利企、赋能发展,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助力形成国内大循环发展格局。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待考时间。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通过“交管12123”APP或本地交管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进一步推行定制化服务,推进便民惠民全覆盖,坚持政策差异化、措施精准化、服务精细化,更好服务保障老年人、军人、出国(境)人员等便捷办理交管业务,保障更多群体共享改革红利。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适应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的趋势,提供线上线下温馨服务,优化网上代办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在车辆管理所等公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者专门窗口,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提高办事效率。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推进网上服务“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优化交管线上服务体验,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网上交管服务。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主合同。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在部分省份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交管业务时,网上核查交强险信息,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在12项便利措施中,其中4项试点措施将自6月1日起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今年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明年全面推行。保证新措施顺利实施、精准落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制定配套制度规范,组织信息系统升级,精心组织推进,狠抓改革落实。同时,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最后,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要坚持把“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工作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