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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贯彻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情况座谈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17-06-28 00: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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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贯彻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情况座谈会召开

6月26日,我市贯彻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情况座谈会在市委1号会议室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郭保振一行3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宗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红梅,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家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骆本京、陈殿峰等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骆本京首先作永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情况的自查报告;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围绕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听取我市贯彻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情况后,郭保振给予肯定。他说,2014年11月24日,永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走在了全省直管县(市)的前面。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因此,加强宪法宣传,保证宪法实施,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李宗岩在主持会议时表示,市人大将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的实施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宣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形成全市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良好氛围。

座谈会结束后,郭保振一行还到城关镇查看该镇贯彻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情况。(记者 刘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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