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察警歌 来自永城交警 00:00 01:03 对停放在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因交通事故和因违法涉案的车辆,因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內到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和领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11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二项之规定现对有关车辆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凡停放在永城市涉案财务管理中心院内所有车辆,请当事人到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或相关办案单位办理领取车辆手续后,速到停车场认领。
逾期三个月仍不来处理和领取的,将按照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一八年七月十六日编辑:芒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