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交警暴力执法应对暴力执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吗
永城交警暴力执法事实经过:
受害人谢永亮,男,45岁,出生于1971年12月20号,身份证号:412328197112209670,家住:永城市十八里镇彭楼村四里禅堂组,电话:13271082123
2016年5月3上午9点左右,受害人因家门口S325道路施工,道路封闭,车辆无法通行,只得骑摩托车出门到银行取钱,回家时被永城市交警队苏海鹏带领数名交警野蛮拦下,并抓住受害人的胳膊按着头强行带上警车,受害人当时急喊“我有病,我身上有支架,不要对我动手”。
但执法人员不听受害人哀求解释,仍将受害人强行按进警车。在此期间受害人多次告诉交警:“我愿意接受处罚,千万不要对我动手,我脖子有血管支架”,交警不但不听受害人的苦苦哀求,反而对受害人进行恐吓地说:“幸亏你有病,没病得揍你”,强行按压着受害者的脖子,不让其抬头起身。
随后受害人被带到淮海交警中队,并强行没收了受害人的手机,登记了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及物品。因为受害人身上有刚在银行取的2万元现金,强烈要求给家人打个电话,交警认为受害人不配合,不顾受害人多次有病的声明,又强行反拧受害人双手,按住受害人脖子,由于当事交警行为粗野,用力过猛,直接导致受害人脖子处血管支架松动,致使受害人当场呕吐不止。
永城市西城区淮海交警中队当事交警看到受害人情况愈发严重,随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受害人被120急救车送到永城市神火医院神经科进行救治,随后西城区淮海交警中队当事带班交警苏海鹏支付了各种检查费,住院费共计4000余元。
第二天永城市交警大队教导员聂士亮带领交警淮海中队苏海鹏等人到医院看望受害人并了解事情经过,当时受害人意识清楚,把事情经过向聂士亮作了叙述。在永城市神火医院住院治疗了4天,受害人病情没有得到控制,并进一步加重,出现意识模糊,神志不清,不能言语,处于重度昏迷状态。
不得不转入徐州二院ICU病房进行抢救,两天后因受害人重度昏迷,无法自主吞咽,实施了气管开放切管手术及胃管插管术。受害人在徐州二院ICU治疗两个多月,受害人一直处于重度昏迷状态,花费20多万元。
治疗期间永城市交警大队教导员聂士亮带人多次到徐州二院看望病人,安慰受害人家属,并支付了部分医疗费6万元。但交警队支付的6万元医疗费远远不能满足一个危重病人的治疗需求,在此期间受害人家属多次到永城市交警大队催促支付医疗费,交警大队都以暂时没有钱,或者在开会商讨中为由,进行推拖搪塞。
因受害人家在农村,没有经济来源,家中就弟兄一人,妻子也没有工作,靠在家种地维持生活,两个孩子年幼,还在上学,父母年过七十,已经失去劳动能力,也无法打工挣钱,为了挽救受害人的生命,妻子已把家中的粮食及车辆卖了,并借遍了亲戚朋友的钱。在医疗费无法保证的情况下,为了少花钱,受害人家属不得不冒险在7月26日办理了转院手续,想转入永城市人民医院普通病房继续治疗,在7月26日下午受害人转入永城市人民医院,医院组织专家进行了会诊,会诊后院方认为病人病情严重,存在风险,几个相关科室均不愿接受病人,在病人家属的苦苦哀求下,会诊医生同意将病人转入永城市人民医院ICU病房进行救治。
在永城市人民医院ICU病房接受治疗期间,受害人家属多次去交警队讨要医疗费,交警队在交付了一万元后,又以各种借口搪塞、推卸责任。受害人家属也多次到永城市信访局反映情况,接访领导也电话通知交警队相关领导,要求尽快协商解决受害人的治疗费用问题,但永城市交警大队仍以各种借口搪塞,迟迟不予解决。
时至今日,受害人仍在永城市人民医院ICU病房救治,作为受害人的父母,看着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家中唯一的儿子,只能忍受着内心的煎熬和痛苦,感受生活的茫然和无助;作为受害人的妻子,看着只有45岁,正是干事持家的男人,却像植物人一样躺在床上不言不语,一动不动,想着家中两个年幼的孩子还需要你去挣钱供他们上学,年过七十的父母今后还要靠你养老送终,家中残疾的姑姑还需要你去照顾,只能以泪洗面,茫然无助;九十多岁的奶奶一直念叨着她的宝贝孙子,但家人只能以谎言相骗。
为什么一个原本团结和睦,幸福快乐的家庭,忽然之间变成了躺着的人生不如死,父母妻儿陪着无限的承受着精神的折磨和经济的重压???
难道仅仅是因为受害人无证驾驶摩托车就该如此吗?受害人及其家人本来都是朴实的农民,从未想过伸手向政府机关要钱,但家庭唯一的一个顶梁柱却因为永城市交警的野蛮执法、暴力执法坍塌了,给这个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几乎断绝了父母老人的生活希望和精神寄托;断绝了妻子支撑这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的生活勇气和力量支持;断绝了两个年幼孩子今后的人生梦想和希望;我们只想要回一个听话孝顺的儿子,要回一个体贴持家的丈夫,要回一个慈祥而又严厉的父亲,要回一个健康如初的谢永亮!!!希望社会给我家力量!期盼党和政府给受害人一个公道!!希望社会媒体给我家舆论上的支持和帮助!!!
受害人及其家属强烈请求:
1.永城市交警大队支付急需救命的医疗费,让受害人继续接受治疗直至完全康复。
2.对暴力执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多一人转发,就是对困境中的受害人的一份帮助!)
受害人:谢永亮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