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出台《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餐饮消费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意见》提出,将以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提升餐饮业创新发展水平等为重点任务开展农产品源头治理行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行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治理行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等六大行动,全面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到2020年底,“明厨亮灶”建成率100%,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登记率100%,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7%,农业投入品抽检合格率96%,小摊点备案率95%,获证农产品占比40%,建立1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6家省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50家市级以上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人民群众对餐饮业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
《意见》明确,支持餐饮服务者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和统一配送。
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早餐、快餐、团餐和网络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
挖掘全市传统菜系和特色餐饮,支持各乡镇打造特色美食街区。
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实施“农餐对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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