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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食药侦大队联合永城市畜牧局,在连霍高速豫皖界收费站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站查获一车活牛,经现场对活牛进行尿样抽样检查,尿样检测为克伦特罗阳性反应。随后将12头活牛编号后,将尿样全部送检至河南省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中8头牛的尿样呈盐酸克伦特罗阳性反应(含有瘦肉精),后立案侦查。经查获货车司机张某、谷某夫妇交待,活牛是从唐山市一家名叫双龙货运服务有限公司的配货站里联系的。经调查,12头活牛是从一名叫王某的唐山人手里买的,得知这一消息后,民警多次奔赴河北唐山市滦南县调查,确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上网追逃,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到唐山市滦南县公安局西城区派出所投案自首。归案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现移送起诉,该案被公安部定为部督案件。
近日,受害人田某到食药侦大队报案称,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其多次从一名叫王某的男子手中购买了20余万元的茅台酒,后在饮用过程中发现该酒有问题,经茅台酒郑州直营店鉴定为假酒。街道报案后,民警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受害人田某通过现金、银行汇款的方式多次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手中购买25万元的飞天茅台酒,经鉴定系假酒。经大量工作后,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市公安局抓捕归案,经审讯,王某对其销售假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1月12日,食药侦大队召开了退赃大会,向受害人田某退还经济损失10万元整。
2017年10月,食药侦大队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一伙人在永城市高庄镇、茴村镇等乡镇宣传销售一种药酒和茶叶,并称该种产品能治疗各种疾病,诈骗群众钱财,影响极其恶劣。该线索受到了大队长王允程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组织力量,进行走访调查,并严密掌控该团伙的行动轨迹。经过多日的跟踪调查,确定抓捕时机10月25日,民警在永城市高庄镇蒋洼村孙竹园组将该犯罪团伙一举抓获。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赵某(男,江苏省睢宁县双沟镇官路村人)伙同犯罪嫌疑人贾某(女,江苏省睢宁县双沟镇官路村人)及贾某的弟弟,以图财为目的,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自2016年8月以来,采取送赠品、以广西南宁生产的“多鞭酒”、“风圣蛇酒”、“诺瑶茶”等普通食品冒充能够治疗风湿病、肩周炎、腰腿疼、心脑血管疾病等各种疾病的药品手段,在永城市高庄镇、陈集镇、演集镇、茴村镇等乡镇宣传销售,诈骗群众钱财。犯罪嫌疑人赵某、贾某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现已批准逮捕。
来源:永城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