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门口的车辆不能乱停,要有秩停放”“你好,门口不能摆放石墩,不能私自占用停车位”……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停车位的管理和使用秩序,合理有效地利用公共停车泊位资源,推动市容市貌大提升百日行动走深走实,近日,永城市城市管理局停车泊位管理中队针对部分商家或者个人使用反光锥、桌椅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对建材一条街、名牌一条街临街商铺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逐一深入沿街门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告知商户公共停车位是向市民开放的公共资源,任何商户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并责令商户立即进行整改,对自行清除有困难的,执法人员协助清除。截至目前,该局累计清理非机动车50余辆,拆除护坡3处、钢架2处、地锁4处、石墩3处。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的商户门口为了避免车辆停放,摆放了石墩、反光锥、警示牌等物品,或是车辆占用停车位长期停放等现象。据了解,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不是某个人或单位的私有领地,任何人或单位都不能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如果市民发现有长期占用停车位的“僵尸车辆”,或是个人、单位私自占用停车位的,可拨打市城市管理局投诉电话15539036518。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组织人员对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内市民、商户擅自设置的各类障碍物一律拆除,解决私自设置阻车设备长期占用停车位现象。同时,广泛动员小区物业和社区居委会参与整治行动,彻底清理长期违规占用停车位现象,提高停车位的周转利用率,还市民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