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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一护士长等7人被处分

  • 发布时间:2022-04-14 12: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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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

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组织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做实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永城市中心医院东城区骨科副护士长宋媛媛不正确履职问题。

2022年4月8日,宋媛媛担任永城市果港酒店隔离点负责人期间,工作不严谨细致,违反传染病上报程序和转诊规定,在未经永城市中心医院传染科、医政科审核的情况下,违规填写洪某英等5人的《永城市新冠肺炎患者转诊信息表》,致使5名集中隔离人员转至商丘市立医院后又被送回,造成了不良影响。4月11日,永城市中心医院给予宋媛媛记大过处分。

二、永城市住房保障局落实小区疫情防控措施不严问题。

2022年4月10日,商丘市委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在对建业联盟新城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有业主下楼取网购水果,且存在老人、儿童在小区内随意走动的情况,没有达到疫情防控静态管理的要求,给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4月11日,负责全市小区疫情防控的永城市住房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华受到停职处理;永城市住房保障局物业股副股长荣海龙受到免职处理。同时,由永城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永城市住房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怀义,永城市住房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物业管理股股长李勇峰进行谈话提醒。

三、永城市民政局对养老机构落实监管责任不力问题。永城市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蒋倩在分管养老服务工作期间,对永城市康宁养老服务中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指导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永城市康宁养老服务中心封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导致该养老服务中心未严格执行封闭管理规定,该院院长纪某朋在封闭管理期间外出,致使养老院出现核酸阳性人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4月12日,蒋倩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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