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法治温情在身边,永城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办案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助推器”,结合永城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意见》,创新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检察服务新机制。
永城市检察院这一创新机制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刊登。
永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杰作出批示“永城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忠诚履行使命,在工作中创新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检察服务新机制,走出了一条个案办理、普法宣传与犯罪预防相结合的新路子,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宣传效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建议在全市政法机关办案中推广‘谁执法谁普法’政法服务新机制。
” 近期,永城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办案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节点或是某一特定的区域会出现某一类案件多发、频发的情形,而且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后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在调查走访中得知,一些群众也全然不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