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永城市市长和市委书记张振灵因受贿40余万元一审被判刑6年
开封讯 原商丘市政协副主席张振灵因受贿40余万元,为人谋取职位升迁、承接工程之利益,开封市鼓楼区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张振灵现年52岁,原商丘市政协副主席,曾任永城市市长、市委书记。今年6月,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决定由郑州市公安局对其刑事拘留。此案由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交由开封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初至2003年,张振灵在任永城市市长、永城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0人贿赂,折合人民币40余万元。行贿者中9人是永城市当地干部。
法院认为,张振灵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证据充分;张振灵有检举他人收受礼金的行为,但不足以认定其有重大立功表现。张振灵在接受纪委审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其所犯受贿罪行,在庭审中自认其罪,属自首,且在被审查期间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依据《刑法》相关条款,法院判处张振灵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赃款人民币32万余元、美金1.4万元,赃物价值1.8万余元名贵手表一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新华网郑州11月7日电(记者程红根)河南省商丘市政协原副主席张振灵因涉嫌受贿40余万元,受到严肃查处。目前,此案已由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交由开封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查明,现年52岁的张振灵从2000年年初至2003年在担任商丘市所属的永城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干部调整、换届的机会,共收受10人的现金等贿赂,其中行贿最多的一名镇干部两次共送给张振灵现金11万元。
检察机关还查明,张振灵在为一家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先收受对方现金1万美元。这名行贿者又在张振灵之子的婚礼上送了1万元人民币,并结清了2万元的婚宴款。
检察机关认为,张振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证实,在今年6月案发后,张振灵退赔了全部涉案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