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破坏社会安宁,危及社会稳定,必须依法严惩,不能姑息。
近期,永城市公安局苗桥派出所根据线索指向,成功破获一起涉枪案件。
2018年1月5日上午,苗桥派出所长吴威带领民警蒋萌萌等人在辖区内进行涉枪涉爆宣传时,一名群众随口说了句,周集村有人买气枪。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吴威没有放过这条线索,当即安排蒋萌萌等民警进行侦查。
通过蹲点守候,在东城区一工厂区内成功抓获涉嫌买卖枪支的黄某,并将其出售的三支气枪全部收缴。
据黄某交代,其本人喜欢打鸟,便从网上购买枪管、打气筒、“快排”、枪管、电磁阀等物品自行加工、组装成疑似气枪1支,并买来多颗钢珠,用于打鸟。
黄某伟、黄某见见到黄某组装的气枪后非常感兴趣,当即表示希望黄某在组装两支卖给二人。
出于利益的驱动,黄某再次网购了用于制造气枪的零部件,并改进加工、再次组装成气枪2支,出售给黄某伟、黄某见。
查获后,经上级公安机关鉴定,该气枪属于枪支范畴。
目前,黄某因涉嫌买卖枪支罪,已经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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