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菅某于去年12月13日领取了小型汽车驾驶证,盼望寒假期间回到老家练练车技。
2月1日晚,菅某在老家永城市裴桥镇请朋友刘某、卞某等5人聚餐,席间,菅某饮4两白酒后,向朋友炫耀在上大学期间考取了驾驶证,很是自豪。
21时10分许,醉意朦胧的菅某借朋友的车谎称去野外厕所,在太麻公路上驾车“潇洒”时被巡逻执勤的永城交警当场查获。
经对菅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菅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当晚,菅某被永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
菅某将为自己的醉驾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其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将会伴随终生,将会失去考取行政事业单位的资格,还将影响其他就业。
菅某醉驾的行为,不仅让自己刚领取的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不得申领的结果,还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法院判决罪名成立,可能会被开除学籍。
醉酒司机沉睡交通信号灯路口2月20日,永城市演集镇万某的朋友刘某的母亲去世,万某前往吊唁后,在饭店聚餐时,万某不听朋友劝阻,饮白酒4两,便驾车回家,在返家途中等候信号灯时因酒精发作,导致其在交通信号灯路口昏睡半个小时。
经永城交警调查,酒后的万某在当日的14时04分驾驶豫AY25**奔驰牌小轿车途经永城市百花路与沱滨路交叉口时,就已经行驶异常,越线停车。
14时06分,万某驾车行驶到沱滨路与中原路交通信号灯路口时,在等候绿灯时段便在车内睡着了,一睡就是半个小时。
过往司机报警后,交警赶到现场,将还在呼呼大睡的万某请下车,将其小轿车移走。
经调取万某驾车行驶轨迹,对万某血液酒精含量检测,万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15.53mg∕100ml,属醉酒驾车。
当晚,万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酒醒后的万某后悔的说:“都是酒精惹的祸,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醉汉司机沉睡街头的镜头,没想到在我身上出现了,很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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