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很刺眼!我以后在夜间行车中一定正确使用远光灯。
”日前,我市驾驶员陈先生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下后,坐在椅子上体验了自己违规使用的远光灯的照射。
这次现场体验让他免受汽车驾驶证扣1分和100元罚款的处罚。
滥用远光灯是夜间交通事故发生的“始作俑者”,深受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痛恶。
为有效打击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部门从2017年9月2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夜查行动。
同时,启用了我市首个远光灯自动抓拍系统。
据市交警部门提供数据,自启用以来,我市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近千起。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聂士亮告诉记者,当前,滥用远光灯行为十分普遍,这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先后在我市报纸、电视、电台、微博、微信上设置专栏,对滥用远光灯交通陋习进行了专题报道,宣传不文明使用灯光的危害性。
“我们还加大宣传力度,民警分别走进社区、企业、工地、单位等地开展文明使用灯光交通安全宣传。
”聂士亮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还依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等文明交通行动,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倡导广大驾驶员文明使用灯光,文明参与交通,营造了良好的交通氛围。
在路面管控方面,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查酒后驾驶违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等专项行动,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依法查处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
“凡一经查出,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100元罚款,并扣驾驶证1分。
”聂士亮说,市交警部门会定期联合工商、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开展统一行动,尤其针对部分驾驶人为增加车辆灯光亮度,使用氙气大灯的情况,对私自改装车灯特别是改装氙气大灯的机动车进行现场整改。
同时,深入辖区汽车修理厂、汽车销售点等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和整顿,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随着市交警部门各项强有力措施的推进,我市驾驶人文明使用灯光意识逐步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源头教育,在驾驶人驾驶证申请考试、计分学习、满分学习中,加大对驾驶人的文明使用灯光教育,并将正确规范使用远光灯作为一项重要的培训内容。
”聂士亮表示。
来源:今日永城永城信息港 精彩共分享我们不生产内容 我们只是内容的搬运工我们不制造热点 我们只是热点的传播者永城信息港客服:0370-5338000小编微信/QQ:1830963000 1552263000